懸掛輸送機安全章程
懸掛輸送機安全規(guī)程: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1989—06—23批準1990—01—01實施,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guī)定了懸掛輸送機在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方面的安全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通用懸掛輸送機和積放式懸掛輸送機,地面鏈式輸送機,單軌懸掛小車輸送機亦應參照使用。
引用標準
GB 2893安全色
GB 2894安全標志
GB 4053.1固定式鋼直梯
GB 4053.2固定式鋼斜梯
GB 4053.3固定式工業(yè)防護欄桿
GB 4053.4固定式工業(yè)鋼平臺
GB 5083生產(chǎn)設備安全衛(wèi)生設計總則
GB 5972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查及報廢實用規(guī)范
GB 6067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GBJ 23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設計制造:懸掛輸送機的零部件以及將懸掛輸送機固定于建筑物上的構件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在按規(guī)定條件制造、安裝、運輸、貯存和使用時,不得對人員造成危險。軌道的安全系數(shù)應不小于2,許用撓度應不大于跨度的1/300。單軌懸掛小車輸送機軌道的許用撓度應不大于跨度1/400。軌道如出現(xiàn)下述情況之一時應報廢:工作翼緣局部變形大家2mm;工作表面磨損達翼緣厚度的30%。牽引鏈條的安全系數(shù)應不小于10。吊板、吊具的安全系數(shù)應不小于5。承載小車主要受力件的強度安全系數(shù)應不小于5。牽引鏈條的嚙合節(jié)距增大5%時,鏈條應報廢。升降段應由兩條鋼絲繩或鏈條提升,其端部應設置緩沖裝置。每根鋼絲繩按額定載荷計算的安全系數(shù)應不小于7,鏈條的安全系數(shù)應不小于10。升降段提升鋼絲繩一個節(jié)距中的斷絲達到表1數(shù)值時應報廢;鋼絲繩有銹蝕或磨損時,應將表1斷絲數(shù)按表2折減,并按折減后的斷絲數(shù)報廢;升降段提升鏈條的嚙合節(jié)距增大5%時,鏈條應報廢。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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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捻 │ 同向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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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絲數(shù)的10% │ 鋼線數(sh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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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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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絲表面磨損量或銹蝕量% │10 │ 15 │20 │ 25 │30--4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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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減系數(shù) │0.85│ 0.75 │0.70│ 0.60 │ 0.5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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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段提升鋼絲繩尾端固定裝置應有防松和自緊功能。走輪和導輪如出現(xiàn)下述情況之一時應報廢:裂紋;直徑減少4%;橢圓度達0.8mm。
設備下方的行人通道凈空高度不得小于1.9m。所有起動和停止裝置應有明顯標志并易于接近。懸掛輸送機線路上必須安裝足夠數(shù)量的緊急停車開關,一般應保證30m范圍內(nèi)不少于一個。在操作工位,升降段和線路轉彎處必須安裝緊急停車開關。緊急停車開關的顏色為安全色——紅色,并應在所有控制點和裝卸點能夠迅速而無危險的操縱。設備應設置音響或燈光信號,在設備開動以前警告其他人員注意安全。驅(qū)動裝置應配備過載保護裝置,在牽引鏈條的拉力超過許用值的1.5倍時切斷電動機電源。張緊裝置應配備極限行程開關,以便保持適當?shù)膹埩?,并在張力超出?guī)定值范圍時切斷電動機電源。在軌道的上坡和下坡段應安裝捕捉器,以便當鏈條意外破斷時迅速將鏈條或小車卡位住,并自動切斷電動機電源。捕捉器的間隔應滿足落差不大于1.5m的要求。在積放式懸掛輸送機中,必須保證推桿與承載小車可靠地嚙合。尤其在傾斜段上,只要無機件毀壞,即使用人工方法也不能使其分離。在積放式懸掛輸送機和單軌懸掛小車輸送機的活動軌段接頭處(如升降段或道岔裝置等部位),必須裝有防止承載小車掉落的安全裝置。吊具與承載小車必須可靠地連接,不得自行脫開。吊具應能夠防止物品在運行中由于傾斜而打滑或掉落。升降段應有防止意外升降的安全設施,應避免操作人員在升降段的正下方操作。升降段應有上、下限位有關,保證到位時切斷升降電動機電源。極限位置應裝有足夠強度的檔塊。
由人工裝卸時,應考慮操作的方便和安全性,下列情況必須采用機械裝置:裝卸質(zhì)量大于55kg的成件物品;移動速度大于15m/min的成件物品。在積放式懸掛輸送機道岔附近應設備聯(lián)鎖裝置,防止將工作輸送線的小車送往非工作輸送線或滿位輸送線。所有常用潤滑點應便于注油,潤滑時不應拆卸防護罩。在地面與2m高度之間懸掛輸送機不得有工作人員易于觸及的尖角,否則應加以防護。如操作人員進行操作,維護,調(diào)整的工作位置在墜落基準面2m以上時,必須配置平臺和防護欄桿。懸掛輸送機在跨越工作位置或通過人員上方時,應設置護網(wǎng)或護板。當懸掛輸送機穿越樓層而出現(xiàn)孔口時應設防護欄桿。直梯、斜梯、防護欄桿和平臺應分別符合GB 4053.1 ̄4053.4的要求。懸掛輸送機以額定載荷額定速度運轉時,距設備1m各點的噪聲級不應大于80dB(A)。懸掛輸送機的安全色及照明應符合GB 2893的規(guī)定。設備易發(fā)生危險的部位必須有符合GB 2894的安全標志。
安裝使用維護:除指定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開動設備或干預設備的正常工作。設備緊急停車后,只有當事故排除后方可開動。直梯、斜梯、防護欄桿和平臺等防護裝置裝好前設備不得投入使用。電氣設備的安裝應符合GBJ 232的有關規(guī)定。操作人員應按規(guī)定加載,不得超載。
在裝載工位附近的明顯位置應注明裝料操作規(guī)程,規(guī)程應包括允許的裝載量,定位方式和極限尺寸。應保持設備特別是驅(qū)動裝置、索引鏈條和吊具的良好工作狀態(tài),及時保養(yǎng)。對升降段提升鋼絲繩尾端固定情況應每月檢查一次。所有裝載,卸載和操作工位以及懸掛輸送機通道應保持整潔。如果拆除防護裝置的部位位于作業(yè)區(qū)或人員行經(jīng)的地方,當設備運轉時該部位必須用圍欄隔開,防止人員靠近。當防護裝置從運轉的輸送機上拆除后,維護工作只能由指定人員進行。指定人員應身穿緊身工作服,并由專人在停車開關處監(jiān)護。
防護裝置重新裝好后,須經(jīng)安全技術部門同意或維護檢查人員和操作人員共同認可后方可重新起動。懸掛輸送機的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經(jīng)過培訓和考核。懸掛輸送機設備的檢查、調(diào)整、維護和清理應符合制造廠技術文件的要求。懸掛輸送機不得用來完成設計規(guī)定以外的任務,也不得在不符合產(chǎn)品技術文件規(guī)定的作業(yè)條件下使用。在懸掛輸送機的安裝、維護、調(diào)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變電路,以免安全裝置失效。設備運轉中禁止人工潤滑,除非潤滑部件的位置允許或備有特殊裝置,能夠確保安全時才允許進行,如潤滑需打開護罩,應停機進行潤滑。嚴禁在鏈條或軌道上依靠或放置器物(梯子、跳板等),如管理人員和維護人員不得不這樣做時,應停機進行。每套設備應備有記載維護、故障、修理等內(nèi)容的設備檔案。